地质遗迹呼唤“保护神”
信息来源:江苏国土资源网
随着地质公园建设逐步走入科学化、规范化的轨道,保护地质遗迹的法制化也被提上了日程。地质遗迹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,对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。而对地质遗迹的破坏,有游人的无意之举,也有像走私化石这样的恶意行为。无论是有意无意,珍贵的地质遗迹都需要强大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保护。
张家界在被列为国家地质公园之初,就通过省级人大立法的形式为其“量身定做”了《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》。《条例》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、地质遗迹保护、地质灾害防治、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硬性规定。这一法规的出台,不仅使地质公园建设有法可依,也对全国地质公园法制化建设起到了示范作用。更为难得的是,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能够十年如一日,一如既往地关注地质遗迹的保护。不仅出台了后续的法律法规,而且还将相关的监督工作做好做实。
正因为有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张家界的地质遗迹保驾护航,才使其旅游事业的发展消除了后顾之忧。我们希望在其他地区,也尽快出台相关法规,成为地质公园建设的“保护神”。